广州对外企实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发布日期:2019-10-19 浏览量:
中新社广州7月17日电 (王华 陈玉琪)广州市政府17日公布相关《意见》,扩大企业投资经营自主权,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当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进一步扩大商事主体的投资经营自主权,实行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自主申报。
其中,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申请人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判断、申报,经系统检查通过后即可使用;除涉及负面清单的房产不实行自主申报外,商事主体可自行申报地址等五项基本信息,进行经营场所登记;对不涉及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企业可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
《意见》还提出要简化商事主体注册登记手续,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即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商、商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果互认。
据了解,广州市工商部门还支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商事主体改制上市以及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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